安徽2022年下半年翻譯專業(yè)資格口譯、筆譯考試設置
根據(jù)安徽省人事考試網《關于2022年度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考試安徽考區(qū)考務工作有關事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77號)精神,可知安徽2022年下半年翻譯專業(yè)資格口譯、筆譯考試設置,詳情如下:
一、考試設置
翻譯考試設英語、日語、俄語、德語、法語、西班牙語、阿拉伯語、朝鮮語/韓國語、葡萄牙語等9個語種,每個語種均分為一、二、三級,各語種、各級別均設口譯和筆譯考試。應試人員須在當次考試中通過所報考語種、級別的口譯或筆譯全部科目,方可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
(一)口譯考試
一級口譯考試設《口譯實務》1個科目,二、三級口譯考試設《口譯綜合能力》和《口譯實務》2個科目。其中,二級《口譯實務》科目分設“交替?zhèn)髯g”“同聲傳譯”2個專業(yè)類別,目前僅英語同時開考“交替?zhèn)髯g”“同聲傳譯”,其他語種只開考“交替?zhèn)髯g”。
一級、二級《口譯實務》科目和各級別《口譯綜合能力》科目的考試時長均為1小時,三級《口譯實務》科目的考試時長為30分鐘。同語種同級別的《口譯綜合能力》和《口譯實務》兩科目考試連續(xù)組織,間隔期間應試人員不得離場。
《口譯綜合能力》科目考試采用應試人員聽、譯并輸入的作答方式,《口譯實務》科目采用應試人員聽、口譯并現(xiàn)場錄音的作答方式。
英語一級口譯考試只在上半年舉行,英語二級口譯(同聲傳譯)考試只在下半年舉行,英語二級口譯(交替?zhèn)髯g)、英語三級口譯上下半年各舉行一次考試;法語、日語、阿語、葡語的一、二、三級口譯考試均在上半年舉行;俄語、德語、西語、朝/韓語的一、二、三級口譯考試均在下半年舉行。
(二)筆譯考試
一級筆譯考試設《筆譯實務》1個科目,二、三級筆譯考試設《筆譯綜合能力》和《筆譯實務》2個科目?!豆P譯綜合能力》科目的考試時長為2小時,《筆譯實務》科目的考試時長為3小時。應試人員使用鼠標、鍵盤進行輸入作答。
英語一級筆譯考試只在上半年舉行,英語二、三級筆譯考試上下半年各舉行一次;法語、日語、阿語、葡語的一、二、三級筆譯考試均在上半年舉行;俄語、德語、西語、朝/韓語的一、二、三級筆譯考試均在下半年舉行。
口、筆譯各級別、各科目考試時間安排如下:
日期 |
類別 |
時 間 |
科 目 |
語 種 |
11月 5日 |
口譯 |
9:00-10:00 |
三級《口譯綜合能力》 |
英、俄、德、西、朝/韓 |
10:30-11:00 |
三級《口譯實務》 |
英、俄、德、西、朝/韓 |
||
10:30-11:30 |
一級《口譯實務》 |
俄、德、西、朝/韓 |
||
13:30-14:30 |
二級《口譯綜合能力》 |
英、俄、德、西、朝/韓 |
||
15:00-16:00 |
二級《口譯實務》(交替?zhèn)髯g) |
英、俄、德、西、朝/韓 |
||
二級《口譯實務》(同聲傳譯) |
英 |
|||
11月 6日 |
筆譯 |
9:00-11:00 |
二、三級《筆譯綜合能力》 |
英、俄、德、西、朝/韓 |
13:30-16:30 |
一級《筆譯實務》 |
俄、德、西、朝/韓 |
||
二、三級《筆譯實務》 |
英、俄、德、西、朝/韓 |
二、報考條件
(一)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翻譯行業(yè)相關規(guī)定,恪守職業(yè)道德,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一級翻譯考試。
1.通過全國統(tǒng)一考試取得相應語種、類別二級翻譯證書;
2.按照國家統(tǒng)一規(guī)定評聘翻譯專業(yè)職務。
(二)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恪守職業(yè)道德,具有一定外語水平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二、三級翻譯考試。
(三)免試一科條件
已取得二級口譯(交替?zhèn)髯g)合格證書的,在報考二級口譯(同聲傳譯)考試時,可免試《口譯綜合能力》科目,只參加《口譯實務(同聲傳譯)》科目考試。
在讀翻譯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報考二級翻譯考試時,可免試《口(筆)譯綜合能力》科目,只參加《口(筆)譯實務》科目考試。全國316所翻譯碩士專業(yè)學位(MTI)教育試點單位名單(截止2021年11月)見附件。
三、報考流程
本次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可自主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有關告知承諾制具體內容請參考中國人事考試網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專欄。
報考人員應通過“皖事通”APP實名申領安徽健康碼并按如下流程完成報考:
(一)注冊用戶
報考人員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點擊網上報名,進入全國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按照平臺規(guī)定的流程注冊用戶。
報考人員注冊前,須從中國人事考試網下載“證件照片審核工具”,并使用該軟件進行照片審核處理。通過審核工具生成的報名照片上傳后被自動識別為合格,考試機構不再對照片進行人工審核。報名照片將用于準考證、考場座次表、證書和證書查詢認證系統(tǒng),請慎重選用。
新注冊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系統(tǒng)注冊時,系統(tǒng)對身份、學歷學位信息進行在線核驗,核驗及注冊完成后方可繼續(xù)報名;已注冊報考人員須補充完善個人信息,核驗完成后方可繼續(xù)報名。身份信息在線核驗的證件類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社保卡。
注冊用戶功能全年開放,身份、學歷學位信息在線核驗結果最遲將于信息提交后24小時內返回,請報考人員及時完成注冊,以免影響報名。
(二)填寫報考信息并承諾
完成注冊后報考下半年翻譯考試的人員于2022年9月1日9:00至9月8日16:00登陸安徽省人事考試網,點擊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服務平臺,選擇相應考試進入全國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填寫報考信息。
1.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應在報名前仔細了解相關資格考試的報考條件、符合報考條件所需的證明義務和證明內容、報考人員承諾的內容、不實承諾可能承擔的責任、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權力和報考人員的配合義務,由本人在網上報名系統(tǒng)填報信息,采用電子方式簽署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一經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許代為承諾??荚嚱M織機構不再索要有關證明,依據(jù)承諾辦理報名相關事項。
2.報考人員承諾的內容包括:
(1)已知曉告知事項;
(2)已符合報考條件;
(3)填報的信息真實、客觀;
(4)愿意接受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愿意承擔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并接受處理。
3.報考人員作出承諾后,可在未繳費且報名截止前通過網上報名系統(tǒng)撤回承諾。撤回承諾后,報考人員應按報名地考試組織機構有關規(guī)定辦理相關事項,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報考人員撤回承諾的,本年度該項考試中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
4.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或者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應在報名前仔細了解相關資格考試的報考條件、符合報考條件所需的證明義務和證明內容、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權力和報考人員的配合義務等,由本人在網上報名系統(tǒng)填報信息后,按報名地考試組織機構有關規(guī)定辦理相關事項,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口譯考試的報名入口為“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口譯考試”,筆譯考試的報名入口為“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筆譯考試”。
報考人員須在報名截止時間前完成信息確認環(huán)節(jié),否則視為未完成報名。
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報考人員可在常住地、工作單位所在地或戶籍所在地中任選一地報名參加考試。
(三)核查
在線核查。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系統(tǒng)注冊時,網上報名系統(tǒng)通過政務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對報考人員身份、學歷學位等信息進行在線核查,完成相關數(shù)據(jù)核查后方可繼續(xù)報名。
報考人員在提交報考信息后,網上報名系統(tǒng)將對學歷學位、所學專業(yè)、工作年限等內容與報考特定條件相符合情況進行在線核查。
學歷、學位不能自動核驗或核驗未通過的考生,考生可按系統(tǒng)提示,繼續(xù)完成報名。
現(xiàn)場核查。符合下列情形的報考人員,應接受現(xiàn)場核查:
1.不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的;
2.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的;
3.撤回承諾申請的;
4.報考級別為“一級”的和口譯同聲傳譯免一科的。
請相關人員于2022年9月8日16:00前將有關證明材料電子件上傳到報名服務平臺作為輔助,并于2022年9月9日前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查看各市現(xiàn)場核查具體安排,按要求參加現(xiàn)場核查。
現(xiàn)場核查所需材料如下:
1.從全國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下載的報名表1張,并簽字確認;
2.本人身份證件(與報名表上的證件類型一致);
3.報考一級翻譯考試的考生,需提供相應語種、類別二級翻譯證書或本人評聘翻譯專業(yè)職務證書;
4.在讀證明(免試一科的在讀翻譯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
上述證件、證書均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現(xiàn)場人工核查工作由各市人社部門組織實施。各市人社部門下半年于2022年9月8日前將本地區(qū)翻譯考試現(xiàn)場人工核查時間和地點安排情況報省人事考試院,并下半年于2022年9月14日前完成翻譯考試現(xiàn)場人工核查工作。
各核查部門要采取措施,認真進行核查。凡在核查中發(fā)現(xiàn)有不符合報考條件者,應當即取消其報考資格;對弄虛作假者,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在核查前,報考人員可自行修改報考信息;核查后,報考人員不能進行修改。修改報考信息將自動取消報名信息確認狀態(tài),請謹慎操作。請報考人員嚴格按照流程和提示進行操作,并注意查看全國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安徽省人事考試網、各市人事考試網站通知。
對免試一科的在讀翻譯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將采取接口核查和考后抽查的方式進行比對,若條件不符,按《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規(guī)程》(人考中心函﹝2021﹞1號)有關規(guī)定處理。
(四)網上繳費
根據(jù)《關于調整全國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外文考辦字〔2016〕6號)和皖發(fā)改收費函〔2019〕40號規(guī)定,2022年度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考試收費標準為:三級口譯每人每科180元,二級口譯交替?zhèn)髯g每人每科190元,一級口譯每人每科390元,同聲傳譯每人每科490元;各級別《筆譯綜合能力》科目每人61元,各級別《筆譯實務》科目每人65元。
通過核查的報考人員,可直接繳費。繳費時間為:
下半年考試:9月1日9:00-9月16日16:00。
請報考人員于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報名服務平臺,通過易寶支付平臺網上繳納考試費用。如對費用支付有疑問,請咨詢易寶支付平臺24小時客服熱線:95070。報考人員繳費是否成功以全國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顯示結果為準。未按規(guī)定的流程和時限辦理報名手續(xù)或未支付考試費用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繳費成功后原則上不予退費。
四、考點設置與準考證辦理
口譯考點設在合肥市;筆譯考點設在設區(qū)的市政府所在地(廣德市、宿松縣的筆譯考生分別在宣城市、安慶市考點參加考試)。各考區(qū)要將考試監(jiān)控視頻資料按要求期限保存。省人事考試院對全省報名信息進行匯總,編排考場和準考證號。
報考人員于11月1日16:00后(下半年考試)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本人準考證。
五、成績查詢
應試人員可以登陸安徽省人事考試網、中國人事考試網查詢考試成績,也可以在電子社??ǎㄍ钍峦?、支付寶、微信、云閃付、各社保卡合作銀行APP等均可申領)的“全國服務-專業(yè)技術人員考試成績查詢”模塊中查詢成績。
六、監(jiān)督管理
試行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后,相關部門將對報考人員實施全程社會監(jiān)督和加強全面管理。主要措施包括:
(一)免予核查
1.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報考人員,原則上可免予現(xiàn)場核查:
(1)已經作出承諾的;
(2)身份、學歷學位、所學專業(yè)等信息已經全部在線自動完成核查的;
(3)在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無記錄的。
2.對于免予核查的人員,考試組織機構將采用隨機抽查、重點監(jiān)管、智慧監(jiān)管等方式實施日常監(jiān)管。監(jiān)管的具體方式與相關要求由省級考試組織機構確定。
(1)隨機抽查??荚嚱M織機構將按一定比例進行隨機抽查,重點核查報考人員的踐諾情況。
(2)重點監(jiān)管??荚嚱M織機構將對報考免試級別且無法在線核查免試相關證明材料,或被社會監(jiān)督舉報的報考人員進行重點監(jiān)管,要求報考人員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3)智慧監(jiān)管。考試組織機構將通過大數(shù)據(jù)比對、人工智能技術、特定條件判斷等方式進行智慧監(jiān)管。
報考人員應接受并配合考試組織機構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二)社會監(jiān)督
對于核查難度較大的證明材料,考試組織機構將通過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等渠道,公示相關人員承諾情況,接受社會監(jiān)督。
(三)不實承諾的處理
考試前,考試組織機構在核查中發(fā)現(xiàn)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給予其考試報名無效的處理,已繳費用不予退還。
考試后,考試組織機構在核查或者日常監(jiān)管中發(fā)現(xiàn)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得考試成績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取得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的,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
報考人員有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按照《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1號)第十條、第十二條處理。
報考人員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偽造公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七、注意事項
(一)機考注意事項
1.考生應考時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與報名時使用的證件一致)、準考證方可進入考場;嚴禁將通訊工具等違禁物品帶入考場座位。
2.本次翻譯機考支持的輸入法有:中文(簡體)-微軟拼音輸入法、中文(簡體)-極點五筆輸入法、中文(簡體)-搜狗拼音輸入法、英語(美國)、日語(日本)-MicrosoftIME、日語(日本)-百度輸入法、法語(法國)、法語(加拿大)、阿拉伯語(埃及)、俄語(俄羅斯)、德語(德國)、西班牙語(西班牙,國際排序)、朝鮮語/韓國語(朝鮮語)-MicrosoftIME&朝鮮語、葡萄牙語(葡萄牙)-葡萄牙語、葡萄牙語(巴西)-美國英語-國際。
3.應試人員可登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官方網站,通過模擬作答系統(tǒng)提前熟悉考試作答界面、考試流程等。
4.應試人員應攜帶黑色墨水筆參加考試。參加《筆譯實務》科目考試的應試人員可另行攜帶紙質中外、外中詞典各一本;不得將具有(電子)記錄/存儲/計算/通訊等功能的用具及規(guī)定以外的考試相關資料帶至考場座位。
5.口譯、筆譯考場均配備草稿紙供應試人員使用,考后收回。
6.應試人員須提前30分鐘到達考場??谧g考試開始后,遲到應試人員不得進入口譯考場,考試期間應試人員不得提前離場。筆譯考試開始后,遲到5分鐘以上的應試人員不得進入筆譯考場,2個小時內應試人員不得交卷、離場。
7.參加口譯考試的應試人員,須在開始作答前測試并確認考試設備錄音、播放、輸入等功能是否運行正常。《口譯實務》科目考試結束后,應試人員須確認其作答錄音是否正常等。
8.應試人員須嚴格遵守機考系統(tǒng)列明的考場規(guī)則、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荚嚻陂g遇有考試機故障、網絡故障等異常情況,應聽從監(jiān)考人員的安排。
(二)考試大綱
2022年度翻譯考試各語種、級別、科目的考試大綱已在全國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考試網公布。
(三)廣德市和宿松縣考務安排
廣德市和宿松縣的考試考務工作分別由宣城市和安慶市統(tǒng)一安排,請有關單位做好工作銜接和安排。
(四)疫情防控要求
請各市、各相關部門高度重視,按照國家和當?shù)匦l(wèi)生健康、教育等部門有關疫情防控要求,結合當?shù)乜荚嚬ぷ鲗嶋H,進一步細化完善疫情防控方案。按照《關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態(tài)化下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考試有關工作的通知》(人社廳函〔2020〕106號)、《關于做好人事考試期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97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全省各項人事考試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皖人社明電〔2021〕55號)規(guī)定落實疫情防控屬地責任,認真做好各環(huán)節(jié)的考務工作,重點強化考點考場管理、人員管控、試卷管理等防疫措施,確保2022年度翻譯考試安全順利進行。
(五)其他事項
2022年度翻譯考試考務組織工作執(zhí)行《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監(jiān)考手冊》、《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考試考務工作規(guī)程》(人社廳發(fā)〔2021〕18號)和《安徽省人事考試考點考場管理細則(試行)》(皖人社發(fā)〔2013〕5號)等有關規(guī)定;對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依據(jù)《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處理。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等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全國翻譯碩士專業(yè)學位(MTI)教育試點單位
(316所)
省市 |
院校名稱 |
省市 |
院校名稱 |
省市 |
院校名稱 |
北京 |
北京大學 |
北京 |
華北電力大學 |
河北 |
河北傳媒學院 |
中國人民大學 |
中國礦業(yè)大學(北京) |
山西 |
山西大學 |
||
北京交通大學 |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 |
太原理工大學 |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
中國地質大學(北京) |
山西師范大學 |
|||
北京理工大學 |
中國科學院大學 |
內蒙古 |
內蒙古大學 |
||
北京科技大學 |
天津 |
南開大學 |
內蒙古工業(yè)大學 |
||
北京工商大學 |
天津大學 |
內蒙古農業(yè)大學 |
|||
北京郵電大學 |
中國民航大學 |
內蒙古師范大學 |
|||
北京林業(yè)大學 |
天津理工大學 |
遼寧 |
遼寧大學 |
||
北京中醫(yī)藥大學 |
天津師范大學 |
大連理工大學 |
|||
北京師范大學 |
天津外國語大學 |
沈陽理工大學 |
|||
首都師范大學 |
天津商業(yè)大學 |
東北大學 |
|||
北京外國語大學 |
天津財經大學 |
遼寧石油化工大學 |
|||
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 |
河北 |
河北大學 |
大連海事大學 |
||
北京語言大學 |
河北工程大學 |
沈陽建筑大學 |
|||
中國傳媒大學 |
河北工業(yè)大學 |
大連海洋大學 |
|||
中央財經大學 |
華北理工大學 |
遼寧師范大學 |
|||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
河北科技大學 |
沈陽師范大學 |
|||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 |
河北農業(yè)大學 |
大連外國語大學 |
|||
外交學院 |
河北師范大學 |
東北財經大學 |
|||
國際關系學院 |
石家莊鐵道大學 |
吉林 |
吉林大學 |
||
中央民族大學 |
燕山大學 |
延邊大學 |
|||
中國政法大學 |
河北經貿大學 |
東北電力大學 |
|||
省市 |
院校名稱 |
省市 |
院校名稱 |
省市 |
院校名稱 |
吉林 |
吉林化工學院 |
上海 |
華東政法大學 |
安徽 |
安徽大學 |
東北師范大學 |
上海大學 |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
|||
吉林師范大學 |
上海政法學院 |
合肥工業(yè)大學 |
|||
長春師范大學 |
上海第二工業(yè)大學 |
安徽工業(yè)大學 |
|||
吉林外國語大學 |
江蘇 |
南京大學 |
安徽理工大學 |
||
長春大學 |
蘇州大學 |
安徽工程大學 |
|||
黑龍江 |
黑龍江大學 |
東南大學 |
安徽農業(yè)大學 |
||
哈爾濱工業(yè)大學 |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 |
安徽師范大學 |
|||
哈爾濱理工大學 |
南京理工大學 |
安慶師范大學 |
|||
哈爾濱工程大學 |
中國礦業(yè)大學 |
淮北師范大學 |
|||
東北林業(yè)大學 |
常州大學 |
福建 |
廈門大學 |
||
哈爾濱師范大學 |
南京郵電大學 |
華僑大學 |
|||
牡丹江師范學院 |
河海大學 |
福州大學 |
|||
上海 |
復旦大學 |
南京林業(yè)大學 |
福建工程學院 |
||
同濟大學 |
江蘇大學 |
福建農林大學 |
|||
上海交通大學 |
南京信息工程大學 |
集美大學 |
|||
華東理工大學 |
南通大學 |
福建師范大學 |
|||
上海理工大學 |
南京農業(yè)大學 |
閩南師范大學 |
|||
上海海事大學 |
南京師范大學 |
江西 |
南昌大學 |
||
東華大學 |
江蘇師范大學 |
華東交通大學 |
|||
上海電力大學 |
蘇州科技大學 |
東華理工大學 |
|||
上海海洋大學 |
揚州大學 |
南昌航空大學 |
|||
上海中醫(yī)藥大學 |
浙江 |
浙江理工大學 |
江西理工大學 |
||
華東師范大學 |
浙江師范大學 |
景德鎮(zhèn)陶瓷大學 |
|||
上海師范大學 |
杭州師范大學 |
江西師范大學 |
|||
上海外國語大學 |
溫州大學 |
贛南師范大學 |
|||
上海財經大學 |
浙江工商大學 |
江西財經大學 |
|||
上海對外經貿大學 |
浙江財經大學 |
江西科技師范大學 |
|||
上海海關學院 |
寧波大學 |
南昌工程學院 |
|||
省市 |
院校名稱 |
省市 |
院校名稱 |
省市 |
院校名稱 |
山東 |
山東大學 |
河南 |
河南大學 |
湖南 |
湖南科技大學 |
中國海洋大學 |
河南師范大學 |
長沙理工大學 |
|||
山東科技大學 |
信陽師范學院 |
湖南農業(yè)大學 |
|||
中國石油大學(華東) |
河南財經政法大學 |
中南林業(yè)科技大學 |
|||
青島科技大學 |
鄭州航空工業(yè)管理學院 |
湖南師范大學 |
|||
濟南大學 |
信息工程大學 |
湖南理工學院 |
|||
青島理工大學 |
湖北 |
武漢大學 |
衡陽師范學院 |
||
山東建筑大學 |
華中科技大學 |
湖南工商大學 |
|||
齊魯工業(yè)大學 |
武漢科技大學 |
南華大學 |
|||
山東理工大學 |
長江大學 |
湖南工業(yè)大學 |
|||
山東農業(yè)大學 |
武漢工程大學 |
國防科技大學 |
|||
青島農業(yè)大學 |
中國地質大學(武漢) |
廣東 |
中山大學 |
||
山東師范大學 |
武漢紡織大學 |
暨南大學 |
|||
曲阜師范大學 |
武漢輕工大學 |
汕頭大學 |
|||
聊城大學 |
武漢理工大學 |
華南理工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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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東大學 |
湖北工業(yè)大學 |
華南農業(yè)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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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財經大學 |
華中農業(yè)大學 |
華南師范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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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大學 |
湖北中醫(yī)藥大學 |
深圳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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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臺大學 |
華中師范大學 |
廣東財經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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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
華北水利水電大學 |
湖北大學 |
廣州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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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大學 |
湖北民族大學 |
廣東工業(yè)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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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理工大學 |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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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輕工業(yè)大學 |
中南民族大學 |
南方醫(yī)科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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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工業(yè)大學 |
江漢大學 |
廣西 |
廣西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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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科技大學 |
三峽大學 |
廣西科技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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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工學院 |
湖南 |
湘潭大學 |
桂林電子科技大學 |
||
河南農業(yè)大學 |
吉首大學 |
桂林理工大學 |
|||
河南中醫(yī)藥大學 |
湖南大學 |
廣西醫(yī)科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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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鄉(xiāng)醫(yī)學院 |
中南大學 |
右江民族醫(yī)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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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 |
院校名稱 |
省市 |
院校名稱 |
省市 |
院校名稱 |
廣西 |
廣西中醫(yī)藥大學 |
四川 |
西華師范大學 |
陜西 |
西安石油大學 |
廣西師范大學 |
西南財經大學 |
陜西科技大學 |
|||
南寧師范大學 |
成都體育學院 |
西安工程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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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民族大學 |
西南民族大學 |
西北農林科技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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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 |
海南大學 |
貴州 |
貴州大學 |
陜西師范大學 |
|
海南師范大學 |
貴州師范大學 |
延安大學 |
|||
重慶 |
重慶大學 |
貴州財經大學 |
寶雞文理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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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郵電大學 |
貴州民族大學 |
西安外國語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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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交通大學 |
云南 |
云南大學 |
西北政法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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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醫(yī)科大學 |
昆明理工大學 |
西安郵電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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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學 |
云南農業(yè)大學 |
空軍工程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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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師范大學 |
西南林業(yè)大學 |
甘肅 |
蘭州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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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外國語大學 |
大理大學 |
蘭州理工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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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學 |
云南師范大學 |
蘭州交通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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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工商大學 |
云南財經大學 |
西北師范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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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
四川大學 |
云南民族大學 |
西北民族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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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交通大學 |
西藏 |
西藏大學 |
青海 |
青海民族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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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科技大學 |
西藏民族大學 |
寧夏 |
寧夏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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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石油大學 |
陜西 |
西北大學 |
北方民族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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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理工大學 |
西安交通大學 |
新疆 |
新疆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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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科技大學 |
西北工業(yè)大學 |
石河子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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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華大學 |
西安理工大學 |
新疆師范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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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民用航空飛行學院 |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 |
喀什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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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農業(yè)大學 |
西安工業(yè)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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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師范大學 |
西安科技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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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1.中國礦業(yè)大學和中國礦業(yè)大學(北京)、中國石油大學(華東)和中國石油大學(北京)、中國地質大學(武漢)和中國地質大學(北京)均為“兩所學校、獨立辦學、畢業(yè)證不同”,華北電力大學和華北電力大學(保定)為“一所學校、兩地辦學、畢業(yè)證相同”,本表中“地礦油”院校各按照兩所來計算,華北電力大學按一所來計算。
2.解放軍外國語學院(所在地為洛陽)已與原信息工程大學(所在地為鄭州)合并,本表與研招網保持一致采用信息工程大學的名稱。解放軍國際關系學院(所在地為南京)已與原國防科學技術大學(所在地為長沙)合并,本表與研招網保持一致采用國防科技大學的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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