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區(qū)2023年高校畢業(yè)生公開考錄公務員體檢及考察政審說明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西藏自治區(qū)高校畢業(yè)生公職崗位考錄(招聘)實施辦法(試行)》規(guī)定,經(jīng)研究決定,組織實施西藏自治區(qū)2023年高校畢業(yè)生公開考錄公務員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根據(jù)考生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分別占50%、50%),原則上按各招考職位計劃錄用人數(shù)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政審人選。實際參加面試人數(shù)未達到面試職位規(guī)定比例的,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面試成績平均分方可確定為體檢和考察政審人選??荚嚳偝煽冇嬎愎綖椋嚎荚嚳偝煽?(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申論成績+加分成績)/3×50%+面試成績×50%。
(一)體檢
1.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操作手冊執(zhí)行。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的職位,相關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費用考生自理。體檢工作由各地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和區(qū)直招考單位組織實施。
2.報考警察職位的考生,須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不合格的,不得確定為擬錄用人員。
(二)考察政審
招考單位嚴格按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規(guī)定開展考察政審工作,要突出政治標準,采取個別談話、實地走訪、檔案審核、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同本人面談等方法進行,考察內容主要包括人選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重點考察考生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場、政治意識和政治表現(xiàn),特別是在捍衛(wèi)“兩個確立”,做到“兩個維護”,反對分裂、維護祖國統(tǒng)一和民族團結等方面的政治表現(xiàn)??疾煺彶缓细竦?,堅決不予錄用。
考察對象須填寫《西藏自治區(qū)2023年高校畢業(yè)生公開考錄公務員政審表》,考察工作人員要對考察對象實事求是作出考察結論。
對體檢、體能測評、考察政審不合格出現(xiàn)的職位空缺,按照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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