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共設有57個報考點
歡迎您在河北省報名參加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考試。網上報名前,請務必仔細閱讀教育部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河北省關于網上報名的全部公告信息以及招生單位和報考點發(fā)布的公告信息,正確選擇招生單位和報考點。對于因不符合報考點接收條件或不符合招生單位報考條件等被取消考位或考試資格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一、報考資格
考生須符合教育部《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中所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并滿足所報考招生單位及報考點的有關要求。
二、報名方式及時間
(一)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所有考生均須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以下簡稱“研招網”)填報網上報名信息、網上支付初試費,并按照河北省和所選報考點公告要求進行網上確認。
(二)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網上報名時間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三、選擇報考點
我省2023年研考共設有57個報考點,含26個市、區(qū)(縣)報考點、31個高校報考點。根據教育部和我省有關文件精神,以下考生可選擇在我省報考,具體報考點設置及接收考試方式見附表(如報考招生單位對考試地點有特殊要求,請按招生單位要求選擇報考點)。
1.就讀學校在河北省的應屆本科畢業(yè)生:
①已設報考點的高校普通應屆本科畢業(yè)生:應選擇就讀高校報考點。高校報考點只接收本校普通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報考,是否包含獨立學院,以高校報考點和高校所在市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的網報公告為準。
②其他應屆本科畢業(yè)生:應選擇就讀高校所在地的市、區(qū)(縣)報考點。其中,駐石家莊市高校的應屆本科畢業(yè)生請按照石家莊市各區(qū)報考點有關公告選擇報考點。
2.報考駐河北省高校單獨考試的考生:應選擇招生單位所在市指定報考點。
3.其他非應屆考生:須滿足戶口或工作所在地在河北省的條件,并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設區(qū)市(含定州市)的市、區(qū)(縣)報考點;選擇工作所在地報名且非本地戶口的考生須在網上確認時提交工作單位出具的工作證明和工作所在地社保部門出具的2022年最近3個月社保繳納證明,具體要求詳見所選報考點有關公告。戶口或工作所在地在辛集市的考生,選擇石家莊市各區(qū)報考點。自學考試、網絡教育、國(境)外高校就讀的屆時可畢業(yè)本科生,可在戶口或工作所在地報考。
注意:石家莊市和保定市所轄區(qū)(縣)的部分報考點因考場考位承受能力有限,設有報名人數(shù)上限(人數(shù)上限以已繳費的有效報名信息為準)。報名人數(shù)達到上限后將無法進入或繳費,屆時考生可選擇其他符合條件的報考點報考。
四、網上填寫報名信息
1.考生應真實、完整、準確在網上填寫報名信息,并在提交報名信息和進行網上支付報考費前,仔細核對本人姓名、性別、民族、身份證號、學歷證書編號、考試科目等各項信息。完成網上報名后,請打印出清單并牢記本人在網上報名中生成的報名號。
2.每名考生只允許占用1個考位,有效報名信息只能有1個。網報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如需重新填報,須先在報名系統(tǒng)對已報名信息進行“取消”操作,并在網報截止日期前重新報名、繳費。若取消報名信息后,原報考點達到人數(shù)上限而無法進入,考生應重新選擇其它符合條件的報考點報名、繳費。
3.網上報名期間系統(tǒng)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應及時上網查看校驗結果,未能通過校驗的考生應在招生單位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學歷(學籍)核驗。
五、網上繳納報考費
1.依據河北省相關規(guī)定,對在河北省報名考試的考生,收取碩士研究生報考費160元/人。
2.選擇河北省各報考點的考生必須在規(guī)定的網上報名時間內以網上支付的方式繳納報考費,否則報名信息無效。
3.提交報名信息后未繳費的考生,若在繳費前此報考點達到報名人數(shù)上限,則考生無法繼續(xù)繳費??忌鷳∠瓐竺畔?,重新選擇報考點進行報名、繳費。
4.對于取消報名信息(包括網上確認報名信息期間未通過審核)的考生,其填報報名信息時所繳納的報考費以及因系統(tǒng)原因重復支付的報考費,將由“研招網”在數(shù)據核查全部結束后退回原支付賬戶,為確保順利退費,提醒考生不要急于注銷支付賬戶,發(fā)現(xiàn)問題請及時與“研招網”客服聯(lián)系。對已通過網上確認的考生,因已啟動考務組織程序、安排考試資源,故一律不予退費。
六、網上確認
我省報考點全部實行網上確認,網上確認考生上傳材料時間統(tǒng)一定于2022年10月31日9:00至11月4日17:00。所有符合所報考招生單位和所選報考點要求的考生均須進行報名信息確認,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網上確認報名信息或因自身原因未被審核通過的考生,報名信息無效。網上確認開始前,請及時關注河北省和各報考點發(fā)布的網上確認公告。
七、初試地點的通知方式
考生應在考前10天左右,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所有考試安排信息(考點、考場、座位號等)均標注在考生準考證上。
八、重要提醒
1.考生須在考前隨時密切關注河北省教育考試院(官方網站、官方微信公眾號:hbsksy)、各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招生單位發(fā)布的信息,及時查看報考點、招生單位通過“研招網”發(fā)送的站內提醒消息。
2.對于符合在我省報名參加考試條件的殘疾考生,如需報考點提供合理便利,請按照教育部、中國殘聯(lián)《關于印發(fā)〈殘疾人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tǒng)一考試管理規(guī)定〉的通知》(教學〔2017〕4號)要求,在報名期間向報考點提交書面的“合理便利申請表”(需向報考點申領)及相關材料。考試科目中有招生單位自命題科目的考生,請向所報考招生單位提出申請。
九、各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咨詢電話
石家莊市教育考試院 0311-87043108
唐山市教育考試院 0315-2821996
秦皇島市教育考試院 0335-3880936
邯鄲市教育考試院 0310-3113992
邢臺市教育考試院 0319-2235851
保定市教育考試院 0312-5078378
張家口市教育考試院 0313-8062611
承德市教育考試院 0314-2131561
滄州市教育考試院 0317-3170738
廊坊市教育考試院 0316-5265278
衡水市教育考試院 0318-2110612
定州市招生辦公室 0312-5532893
附:
河北省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點設置及接收考試方式、考生范圍一覽表
報考點 代碼 |
報考點名稱 |
考試方式 |
接收考生范圍 |
|
全國統(tǒng)考 (含聯(lián)合考試) |
單獨考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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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2 |
唐山市教育考試院 |
√ |
各市、區(qū)(縣)報考點接收駐本市高校(不含已設立報考點的高校)應屆本科畢業(yè)生考生,以及工作或戶口在本市的其他非應屆考生報考;其中,駐石家莊市高校應屆本科畢業(yè)生請按照石家莊市各區(qū)報考點有關公告選擇報考點 相關報考點接收報考駐本市高校的單獨考試考生報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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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3 |
秦皇島市教育考試院 |
√ |
√僅限報考燕山大學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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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4 |
邯鄲市教育考試院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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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5 |
邢臺市教育考試院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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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6 |
保定市教育考試院 |
√ |
√僅限報考河北大學、華北電力大學(保定)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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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7 |
張家口市教育考試院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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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8 |
承德市教育考試院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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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9 |
滄州市教育考試院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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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0 |
廊坊市教育考試院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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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1 |
衡水市教育考試院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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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4 |
石家莊市長安區(qū)招生辦公室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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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5 |
石家莊市裕華區(qū)招生辦公室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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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6 |
石家莊市欒城區(qū)招生辦公室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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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7 |
石家莊市橋西區(qū)招生辦公室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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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8 |
石家莊市新華區(qū)招生辦公室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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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9 |
石家莊市藁城區(qū)招生辦公室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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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0 |
保定市滿城區(qū)招生辦公室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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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1 |
保定市徐水區(qū)招生辦公室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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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2 |
石家莊市鹿泉區(qū)招生辦公室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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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3 |
保定市清苑區(qū)招生辦公室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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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4 |
保定市容城縣(雄安新區(qū))招生辦公室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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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5 |
定州市招生辦公室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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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6 |
石家莊高新區(qū)招生辦公室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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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7 |
保定市唐縣招生辦公室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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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8 |
保定市涿州市招生辦公室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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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9 |
河北地質大學 |
√ |
高校報考點只接收本校普通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報考,其中東北大學秦皇島分校只接收本校區(qū)普通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報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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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 |
河北科技大學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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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1 |
河北醫(yī)科大學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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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2 |
河北師范大學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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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3 |
石家莊鐵道大學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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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4 |
河北經貿大學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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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5 |
河北中醫(yī)學院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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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6 |
石家莊學院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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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7 |
河北大學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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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8 |
華北電力大學(保定)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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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9 |
河北農業(yè)大學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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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0 |
河北金融學院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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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1 |
中央司法警官學院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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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2 |
保定學院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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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3 |
河北建筑工程學院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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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4 |
河北北方學院 |
√ |
||
1345 |
張家口學院 |
√ |
||
1346 |
華北理工大學 |
√ |
||
1347 |
唐山師范學院 |
√ |
||
1348 |
唐山學院 |
√ |
||
1349 |
燕山大學 |
√ |
||
1350 |
東北大學秦皇島分校 |
√ |
||
1351 |
河北科技師范學院 |
√ |
||
1352 |
河北工程大學 |
√ |
||
1353 |
邯鄲學院 |
√ |
||
1354 |
河北水利電力學院 |
√ |
||
1355 |
滄州師范學院 |
√ |
||
1357 |
北華航天工業(yè)學院 |
√ |
||
1358 |
廊坊師范學院 |
√ |
||
1359 |
華北科技學院 |
√ |
||
1360 |
防災科技學院 |
√ |
||
1361 |
廊坊市三河市教育和體育局考試辦公室 |
√ |
只接收燕京理工學院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報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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