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社會工作者考試準考證的打印入口及注意事項
本文介紹了2023年社會工作者考試準考證的打印入口及注意事項,幫助考生順利打印準考證并參加考試。
社會工作者考試準考證打印時間通常為考試前一周左右,各地區(qū)打印時間有所不同。社會工作者考試準考證上包含報名地市、報名序號、考生姓名、證件號碼、性別、檔案號、報考級別、報考專業(yè)、工作單位、個人照片、考點地址、準考證號、考場號、座位號等內容。不同科目的準考證號是不同的。下面是如何打印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準考證的步驟:
1. 進入中國人事考試網,點擊左側“打印準考證”。
2. 選擇要打印準考證的考試及代碼,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名稱為: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考試代碼為038。
3. 閱讀“溫馨提示”并點擊繼續(xù)。
4. 閱讀并知曉“答題卡作答提示”。
5. 進入準考證打印頁面下載打印準考證。
社會工作者考試準考證打印注意事項:
1. 姓名、照片、準考證號、考試地址等信息是否顯示正確。
2. 報考類別和考試科目時間是否對應。
3. 部分省市的社會工作者準考證打印信息填寫時,需要注意證件號的輸入方式,有的會要求證件號不要輸入全角字符。
4. 社會工作者的準考證打印一般都要求使用A4紙打印。
5. 服役部隊的軍人在打印社會工作者考試的準考證時,需要將軍官證或護照的報考號輸入才可打印。
6. 可以多打印幾份以備不時之需。
7. 注意打印入口下方的咨詢電話,記下來,有什么不明白或解決不了的,要及時聯(lián)系考試中心的服務人員。以免耽誤考試。
8. 準考證考試結束記得保存好,后期如需開具發(fā)票需要使用準考證作為憑證。
社會工作者考試準考證無法打印的原因:
1. 準考證打印入口尚未開放,或者錯過了準考證打印時間,打印系統(tǒng)入口已關閉。
2. 準考證打印系統(tǒng)正在維護:一般情況下晚上都需要定期維護,如果考生打印的時間段剛好處于系統(tǒng)維護時間,就會造成無法打印準考證的情況,考生可以等到系統(tǒng)維護結束之后進行打印。
3. 考生的個人網絡有問題:建議更換網絡環(huán)境或更換計算機操作。
4. 打印人數(shù)過多造成了反映慢:在準考證打印入口剛開通的一段時間,需要打印的考生蜂擁而入,造成通道擁擠,系統(tǒng)處于崩潰狀態(tài),考生短時間內也會無法成功打印。
一、考試設置
(一)考試時間、科目、題型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試題類型 |
|
6月10日 |
14:00-16:00 |
社會工作法規(guī)與政策(中級) |
客觀題 |
6月11日 |
9:00-11:00 |
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中級) |
客觀題 |
14:00-16:00 |
社會工作實務(初級) |
客觀題 |
|
14:00-16:30 |
社會工作實務(中級) |
主觀題 |
|
14:00-17:00 |
社會工作實務(高級) |
主觀題 |
二、考試有關事項
(一)考慮到本專業(yè)工作的特殊性,持有中國殘疾人聯(lián)合會頒發(fā)的殘疾人證二級低視力(或嚴重于二級)者可申請借助讀屏軟件參加考試。報名參加考試的視力殘疾人員,請在報名完成后向我院申請使用專用考場)。
(二)考生須攜帶準考證、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原件和準考證上允許的考試用具參加考試,不得將手機、智能手表、智能手環(huán)、藍牙耳機等具有通信存儲功能的電子設備帶至座位;考試實行封閉2小時管理,開考5分鐘后一律禁止入場??紙錾蟼溆胁莞寮?,供考生索取,考后回收。
(三)《社會工作實務》(中、高級)為主觀題科目,答題前必須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答題時使用規(guī)定的作答工具在專用答題卡劃定的區(qū)域內作答。
(四)客觀題科目須按規(guī)定規(guī)范填涂答題卡,填涂不規(guī)范將影響考試成績,具體填涂規(guī)范可以登錄進行查閱。
(五)為保障考試安全,維護考試公平公正,人事考試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考試過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對考生進入或離開考場、考點,提出規(guī)范性要求;查驗考生身份證件、所攜帶物品,必要時可借助專門設備、專業(yè)人員進行檢查;依法收繳考試作弊設備,集中保管應試人員違規(guī)攜帶的工具、資料等物品;對考試現(xiàn)場秩序和考試組織實施過程進行視頻監(jiān)控;在必要范圍內,協(xié)調通訊管理部門對無線通訊等進行干擾或屏蔽;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
(六)考生在考試過程中應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題本、題卡,防止他人抄襲,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等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處理。
(七)考生在考試期間,要遵守考場規(guī)則,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遵從試題作答要求。若在考試過程中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按照《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1號)進行認定和處理。涉嫌組織考試作弊、代替考試等犯罪活動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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