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各級機關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成績將于2023年3月中旬公布
根據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等法律法規(guī),北京市公務員局將組織實施北京市各級機關2023年度考試錄用一級主任科員及以下和其他相當職級層次公務員工作?,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筆試
1.內容。筆試包括公共科目和專業(yè)科目。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其中,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為客觀性試題,申論為主觀性試題,滿分均為100分,有關情況詳見《北京市各級機關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報考者還將參加專業(yè)科目考試,考試大綱請在北京市公安局網站查詢。
2.時間。公共科目考試時間為:
2022年12月11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
2022年12月11日下午 14:00-16:30 申論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專業(yè)科目考試時間為:
2022年12月10日下午 14:00-16:00。
報考者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到相應的考試地點參加考試(以上安排將視新冠肺炎疫情等情況進行調整,請保持手機暢通)。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與報名時一致)。
3.成績查詢。筆試閱卷結束后,由北京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研究確定各類職位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對地處艱苦邊遠地區(qū)的街道、鄉(xiāng)鎮(zhèn)等基層職位和專門面向殘疾人招考的職位等,將予以政策傾斜。報考者可于2023年1月登錄“北京市人事考試通用平臺”、北京人社微信公眾號或北京人社APP查詢筆試成績和最低合格分數線。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按照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專業(yè)科目分別占40%、30%、30%的比例合成筆試成績,其他職位按照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成績各占50%的比例合成筆試成績。
(二)面試和專業(yè)能力測試
北京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招考簡章》中規(guī)定的面試人選比例,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各職位參加面試和專業(yè)能力測試的人選,并在“北京市人事考試通用平臺”統(tǒng)一公布。
參加面試和專業(yè)能力測試的人選須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包括審查考生戶籍、身份、學歷和報考職位資格條件要求的相關等級、資格、資質證書等材料。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招錄機關有權取消該報考者參加面試的資格。
經資格復審后,達到公共科目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人數與計劃錄用人數比例低于規(guī)定面試比例的招考職位,將進行調劑。調劑職位、符合調劑條件的考生名單、調劑職位聯系方式,在“北京市人事考試通用平臺”統(tǒng)一公布。調劑報名工作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筆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且符合擬調劑職位資格條件的人員,方可參加調劑。調劑的人選,按照調劑報名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資格復審、調劑報名等具體事宜和筆試成績同時公布。
招錄機關負責面試和專業(yè)能力測試工作。面試時間、地點等具體事項,詳見招錄機關單位網站上發(fā)布的面試公告,也可直接向招錄機關電話咨詢。
部分招錄機關在面試階段組織專業(yè)能力測試,專業(yè)能力測試設置情況、測試內容等事項見《招考簡章》或招錄機關發(fā)布的面試公告。
面試結束兩個工作日后,考生的面試、專業(yè)能力測試成績以及綜合成績在“北京市人事考試通用平臺”公布,報考者可登錄“北京市人事考試通用平臺”、北京人社微信公眾號或北京人社APP查詢本人成績。綜合成績的計算方法為:未組織專業(yè)能力測試的,按照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合成;組織專業(yè)能力測試的,按照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和專業(yè)能力測試共占50%的比例合成,其中,專業(yè)能力測試成績一般不超過綜合成績的15%。
鏈接最新公告:
根據工作安排,經研究,北京市各級機關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定于2023年2月11日、12日舉行?,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筆試時間安排
公共科目筆試:
2023年2月12日上午9:00—11:00 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
2023年2月12日下午14:00—16:30 申論
專業(yè)科目筆試:
2023年2月11日下午14:00—16:00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專業(yè)科目筆試
二、辦理退費
因考試日期調整,決定放棄參加北京市各級機關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的考生,請于2023年1月11日0:00至1月13日24:00期間,注冊并登錄“北京市人事考試線上辦理系統(tǒng)”,并按要求辦理退費,具體操作流程詳見辦理系統(tǒng);未在規(guī)定時段內辦理退費的人員,視為能夠正常參加考試。
三、打印準考證
報考者可于2023年2月7日10:00至2月12日15:00期間,登錄“北京市人事考試通用平臺”打印準考證。
四、疫情防控要求
為保障廣大報考者和考試工作人員健康安全,我市將根據疫情防控有關部署和要求,結合考試工作實際,采取切實、必要的防疫措施。請報考者保持手機暢通,及時關注疫情情況和考試防疫要求,按照規(guī)定進行有關考前準備,并配合做好考試現場疫情防控工作,以免影響正常參加考試。
五、后續(xù)工作安排
筆試成績將于2023年3月中旬公布。面試、體檢、考察、公示等后續(xù)工作,均按《北京市各級機關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執(zhí)行。
北京市公務員局
相關文章:
相關推薦: